2026年度最新项目资讯》灯塔市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YTY2026033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灯塔市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灯塔市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灯塔市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灯塔市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灯塔市人民法院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企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4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售价:500元/本(售出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3日13时30分
七、其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