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资讯#汕头壹运达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大学路充电站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YSZB-2026-04002)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汕头壹运达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大学路充电站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0万元, 招标人为汕头壹运达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2.71万平方米, 分四期建设: 一期建设1个可容纳20000kW变压器的电房, 一期建设3个2500kW的变压器, 3个25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堆【16枪】。二三期建设5个2500kW变压器, 5个25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堆【16枪】。整个项目容量20000kW, 项目的技术及系统按合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执行。本期采购4组, 分两个场地交付, 其中3组交付地点为本项目场站, 1组交付地址为“壹运达绿能潮港重卡超充站”; 本次设备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及《设备招标清单》。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汕头壹运达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大学路充电站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汕头壹运达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大学路充电站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 3. 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4. 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 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具备以上相关证照的复印件之一)。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据《投标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依据《投标函》。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依据《投标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 从其规定)
2.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拟投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 同一个供应商所投货物均应为同一品牌; 同一品牌的产品, 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 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 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同一品牌的制造商集团下属的不同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 以在投标登记时间靠前的确定为正式供应商)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 格式自拟。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4月10日09时30分到2026年04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时间: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7日09:30-12:00, 14:30-17:0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2. 获取方式: 线下获取线下或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PDF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 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 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 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售价: 人民币300元/包, 标书售后不退。4. 购买了招标文件, 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5. 线下获取的, 请携带以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线上获取的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 并联系工作人员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04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广州市
七、其他
受汕头壹运达绿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汕头壹运达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大学路充电站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述
1. 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 YSZB-2026-04002
项目名称: 汕头壹运达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大学路充电站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人民币 170 万元
2.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本项目占地面积2.71万平方米, 分四期建设: 一期建设1个可容纳20000kW变压器的电房, 一期建设3个2500kW的变压器, 3个25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堆【16枪】。二三期建设5个2500kW变压器, 5个2500kW分体式直流充电堆【16枪】。整个项目容量20000kW, 项目的技术及系统按合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执行。本期采购4组, 分两个场地交付, 其中3组交付地点为本项目场站, 1组交付地址为“壹运达绿能潮港重卡超充站”;
本次设备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及《设备招标清单》。
3. 服务期限: 本次设备运维和保修服务期限为3年, 自本项目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 3. 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4. 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 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具备以上相关证照的复印件之一)。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据《投标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依据《投标函》。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依据《投标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 从其规定)
2.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拟投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 同一个供应商所投货物均应为同一品牌; 同一品牌的产品, 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 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 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同一品牌的制造商集团下属的不同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 以在投标登记时间靠前的确定为正式供应商)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 格式自拟。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7日09:30-12:00, 14:30-17:00 (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方式: 线下获取线下或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PDF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 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 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 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售价: 人民币300元/包, 标书售后不退。
4. 购买了招标文件, 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5. 线下获取的, 请携带以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线上获取的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 并联系工作人员获取招标文件。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6年4月20日09:30(注: 0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