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豪创科造船有限公司厂区大门至小河边主干道及停车场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214-264305231LDY)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一、招标条件本江苏苏豪创科造船有限公司厂区大门至小河边主干道及停车场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47.0355 万元,招标人为江苏苏豪创科造船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其他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厂区大门至小河边主干道及停车场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厂区大门至小河边主干道及停车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详见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214-264305231LDY2.项目名称:厂区大门至小河边主干道及停车场工程项目3.项目建设地点:江苏苏豪创科造船有限公司4.工期:2026 年 6 月 21 日—2026 年 9 月 30 日。5.招标内容及规格:(1)项目概况:厂区大门至小河边主干道及停车场,详见图纸。(2)发包方式:包工包料。(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允许转包。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资料之一:(2.1)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2.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包括账户性质说明及银行资信复印件);(2.3)截止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公司成立不足 1 年的,可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记录(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加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3.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提
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6)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7)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 年 12 月-2026 年 5 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8)安全员资质要求:拟派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全过程监管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该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安全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 12 月-2026 年 5 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2)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至 2026 年 5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南京市3.获取方式:请与代理机构联系招标文件购买事宜4.售价:500 元人民币(仅支持电汇方式购买,投标人以公对公形式办理汇款,并注明项目编号),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 6 月 4 日上午 9 时(北京时间)2.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开标时间:2026 年 6 月 4 日上午 9 时(北京时间)5.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合法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应当以电汇、转账或者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本招标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4.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件壹份(仅支持 U 盘形式,内容须为投标文件签字且盖公章(红章)正本的 PDF 扫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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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51589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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