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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资溪县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项目-精深加工基地工程EPC总承包招 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16 所属分类: 工程招标

关于2026年.资溪县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项目-精深加工基地工程EPC总承包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FZHD-2026-GK-01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

一、招标条件

本资溪县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项目-精深加工基地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7500万元,招 标人为资溪县泰


达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资溪县中药材种植加工基地项目-精深加工基地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编号:


FZHD-2026-GK-015)的招标人为资溪县泰达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采用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


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37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200万元,设计费300万元)。

2.2项目建设地点:资溪县。

2.3项目概况

中药材加工基地规划用地面积103797.10m2(合155.69亩),新建总建筑面积


145315.94m2,其中质检、监测、技术研发中心17437.91m2、 初深加工及分拣中


心122065.39m2、配套综合用房5812.64m2,以及建设配套场地硬化、给排水、强


弱电、消防、智慧园区设施等。 

2.4招标范围场地准备、设计、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


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 


行调整的权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

设计:合格。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


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采购: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的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工艺


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2.7工期要求:总工期1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2027


年9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不能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以下要求: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 体组成不超过


两家,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投标。 

3.1设计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


效)。 

3.2施工方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③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

④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


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 时未担任其他在


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


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 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


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⑤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


术职称无效); ⑥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


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⑧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


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⑨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


中标、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⑩投标人无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


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自行携带投标人的资格要


求相关文件并加盖公章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为2026年5 月14日至2026年5月20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


15:0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申请。

5.投标文件递交

5.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有关补充


材料。

5.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


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在建项目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


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5.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人员必须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保持一


致(如擅自更换,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

5.4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投标人需携带投标文件、相关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


件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标书及签到的,视为 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3日9时30分,


地点为抚州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发送邮件《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联系人:马工

电 话:15010893748

邮 箱:zhaobiao6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