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国粹嘉苑S4、S6、S9、S10地块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林国粹嘉苑S4、S6、S9、S10地块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以丛审招标核字[2025]0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上贤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上贤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该项目于2010年摘牌,2013年拆迁完毕后启动施工建设流程,本次涉及S4、S6、S9、S10共计4个地块,S4、S6、S9、S10为新建工程。(一)项目新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16258㎡,其中包括S4、S6两块住宅用地和S9、S10两块商业用地。项目交付标准毛坯交付,项目规划建设住宅楼、公寓、配套和商业裙房。(二)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工程(S4、S6、S9、S10地块)占地面积约66806㎡,总建筑面积约216258㎡,地上建筑面积约155670㎡,地下建筑面积约44988㎡,主要包括住宅建设约88750㎡,公寓建设约54600㎡,商业建设约7960㎡,社区商业服务设施建设约2400㎡,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约1960㎡。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最终交付。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93128 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0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5日历天;施工工期:1065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3.3 本次招标 (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 应提供); 3.5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三)其他□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6年5月14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05-14 10:00至2026-05-20 17:3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