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2026年基础设施及功能类项目建设计划(第一批)-临空区市政、绿化、路灯维护养护工程、应急零星工程勘察、设计、测绘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2026年基础设施及功能类项目建设计划(第一批)-临空区市政、绿化、路灯维护养护工程、应急零星工程勘察、设计、测绘已由长新建联字[202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2026年基础设施及功能类项目建设计划(第一批)-临空区市政、绿化、路灯维护养护工程、应急零星工程勘察、设计、测绘。
2.2建设规模:完成区内街路、苗圃、公园绿化景观维护及公共绿地乔木、灌木、模纹、地被、补植、提升、古树、荒草修剪、园林绿化景观维护养护;绿化审批恢复路灯、高杆灯、景观灯、信号灯、箱变及交通附属设施维护,线路排迁、新建道路修复,收水井清掏,雨污水井清掏,雨污水管线疏通,雨水槽清淤、广场铺装,管线检测,创建迎检,应急抢修涉及的市政、绿化、交通设施,水电气热、通信改迁等零星工程、建筑、防汛,环保民生保障应急等零星工程。
2.3招标范围:完成2026年临空区绿化、市政、路灯及交通附属设施维护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测绘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工程勘察、测绘、初步方案、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含没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
2.4建设地点: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区域内。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
2.6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项目投资52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勘察、设计、测绘相关规范标准、技术规程及行业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测绘(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6年4月30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2023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 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勘察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测绘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7其他要求:
(1)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5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6月17日9时3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