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昆明市第八中学长城红鑫校区、新城校区餐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第八中学长城红鑫校区、新城校区餐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昆明市第八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昆明长城中学红鑫校区二餐厅(在校师生人数约2100人)、昆明长城中学新城校区一餐厅和二餐厅(在校师生人数约5100人)提供工作餐供餐服务,配合学校工作需求,提供其它工作餐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A标段:红鑫校区二餐厅;
(002)B标段:新城校区一餐厅;
(003)C标段:新城校区二餐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A标段:红鑫校区二餐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证明材料,内容如下:
(1)2025年1月1日前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意一种:
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025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书面声明);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承诺(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5.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昆教体制(2024)2号《昆明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要求)。派驻本项目的厨师需具有国家职业烹饪师或厨师资格证和行业相关证件(如:健康证等),其他所有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 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002 B标段:新城校区一餐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证明材料,内容如下:
(1)2025年1月1日前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意一种:
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025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书面声明);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承诺(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5.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昆教体检(2024)2号《昆明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要求)。派驻本项目的厨师需具有国家职业烹饪师或厨师资格证和行业相关证件(如:健康证等),其他所有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 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003 C标段:新城校区二餐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证明材料,内容如下:
(1)2025年1月1日前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任意一种:
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025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书面声明);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承诺(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5.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昆教体检(2024)2号《昆明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要求)。派驻本项目的厨师需具有国家职业烹饪师或厨师资格证和行业相关证件(如:健康证等),其他所有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 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5日17时00分到2026年06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邮件获取:请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及报名缴费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正文备注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报名标段、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电话联系工作人员。
售价:¥800.00/份/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9日09时30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358159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