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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告:汝州市海能环保建材产业园EPC总承包及河道清淤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04 所属分类: 工程招标

2026招标公告:汝州市海能环保建材产业园EPC总承包及河道清淤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ZJGCDL-060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汝州市海能环保建材产业园EPC总承包及河道清淤项目(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05万元,招标人为汝州市格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汝州市海能环保建材产业园BPC总承包及河道清淤项目(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汝州市海能环保建材产业园EPC总承包及河道清淤项目(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时间:2026年7月6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6年7月10日17时00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证明及联系电话:(4)信誉查询文件;注:委托代理人提供报名时间前半年内(不含当月)至少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开标时委托代理人不得更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州市海能环保建材产业园BPC总承包及河道清淤项目(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汝州市格惠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参加报名。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汝州市海能环保建材产业园EPC总承包及河道清淤项目(一期)

2.2项目编号:2026-ZJGCDL-0606

2.3建设地点:汝州市区

2.4项目内容:建设2条时产560吨的砂石料生产线,年生产砂石骨料可达300万吨:另建 设配套办公楼及宿舍楼,总建筑面积5500m²。河道清淤。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2.7项目资金:自筹资金

2.8最高投标限价:经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100%(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优惠)。

2.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最终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容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准)

2.10工期:3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拟派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及无在建承诺书、格 式自拟):

3.3.2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

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3.3.3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3.4拟派其他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 劳务员、资料员、测量员、取(送)样员、造价(预算)员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等不得同时在 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任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一个建筑工程项目产业园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加盖 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会 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若2025年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22、2023、 2024年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新成立或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 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6.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拟派项目经理):

3.6.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6.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6.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

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 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 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 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 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家,并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本项 目施工的企业,联合体牵头人须代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履行联合体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 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7月6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6年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联系电话:

(4)信誉查询文件;

4.2售价:20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7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