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五冶梁湖高级中学项目防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武汉市光谷梁湖高级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武汉市光谷梁湖高级中学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武新管政务【2025】139号),项目代码(2502-420118-04-01-815732)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教育局统筹安排,并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
该项目所需的中国十五冶梁湖高级中学项目防水工程(招标编号:GCCGO0000218)己具备招标条件,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分包工程名称:中国十五冶梁湖高级中学项目防水工程。
2.2本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梁湖高级中学项目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龙泉片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0215m²,总建筑面积约94955m²。本分包工程合同估算含税总价1538.45万元。
2.3本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4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本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450日历天,暂定开工日期为7月份,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十五冶梁湖高级中学项目地下室底板、侧墙及顶板,地上部分外墙、屋面、卫生间、游泳池等施工图范围内所有防水工程工作内容,具体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签发的任务单为准。做法按后续施工图纸和国家相关规定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果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无第三方审计报告,需提供2023年至2025年财务报表,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备(2023年6月1日起至2026年6月1日止)具有完工或在建类似防水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且有结算书或者完工证明材料,在建项目无需提供结算报告或完工验收证明)。
3.5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年7月2日17时至2026年7月9日17时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9时30分。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 (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联系人: 许静然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