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招标详情: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经皮给药技术产业平台项目(安全评价)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XM2026A004-006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为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经皮给药技术产业平台项目(安全评价)组织竞争性磋商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竭诚欢迎有相应能力的潜在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
2、项目概况及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经皮给药技术产业平台项目(安全评价)。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经皮给药技术产业平台项目,地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梅路73号公司
自有宗地内,总用地面积33338.2m。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原有厂区内扩建2幢5层(地下1层,地上4层),建筑面积23556
平方米:拟扩建内容包括:联合厂房-联合生产厂房二、联合厂房库房以及配套的地上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实现国内
透皮制剂领域智能制造标杆,搭建“研发中试-生产”一体化创新平台,本项目建设100亿贴/年创可贴生产能力,一期建设60亿
贴/年创可贴产线,二期建设40亿贴/年创可贴产线,同步配套工艺设备系统、公用工程系统、自动化仓储物流系统、智能制造系
统及专业化研发实验室平台,实现从仓库领料到生产到成品入库的全线全自动化联合厂房。各子项目概况如下:
2.3磋商范围:
项目名称:安全评价与验收
工作内容:(1)安全预评价报告
结果:应急管理局审核备案
工作内容:(2)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结果:专家审核会签
工作内容:(3)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结果:应急管理局验收备案
工作内容:(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结果:应急管理局备案
2.4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5个工作日内出具安全预评价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50个工作日内出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报
告和专家评审意见:项目竣工并达到验收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告编制、
审意见和备案工作。
2.5服务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梅路73号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医药、化工行业生产、环保、安
全、智能化相关规范),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云南白药集团无锡药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要求:各阶段成果(安全预
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需通过采购人内部审批,江苏省专家库专家审
核,确保成果具备科学性、可行性、协同性,能够直接用于项目立项,同时兼顾项目的产能匹配、工艺衔接及资源优化配置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9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10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多于2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
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约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
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2)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含医药、化工类)
(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乙级以上);
3.3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2025年连续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
及财务报表或企业自行编制、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若公司成立1年
以上但不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企业自行编制、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自行编制、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并
提供数据真实有效的《承诺书》。
3.4业绩要求: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新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验收业
绩,业绩类型需与本项目工程类别一致(医药/化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晰反映合同
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建设规模和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
3.5人员要求:1供应商须按项目拟派报告编制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工程师(有效期内)资格证书。2、投标人须提
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
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
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属于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及劳务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作为资格
审查不通过处理)。
3.6准入资质:
(1)供应商信誉良好,无不良纳税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而导致无法承担招标项目的情况: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的记录,(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②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③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及其法
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刑事案由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邀请书发出当日至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
时间之间任意时间,分别查询上述①-③项内容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
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2获取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扫描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除外)。
4.3获取方式:申请人按照附件竞争性磋商申请函格式将获取资料发邮件,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各申请人邮箱。无须到现场办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7月21日14时00分。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8159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