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长沙市分公司2026-2027分拣用手推车重新采购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ZHLX-CSYZCG2026-002)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沙市分公司2026-2027分拣用手推车重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29.1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计采购分拣用手推车265台(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划分一个包,选 取一个成交供应商,签订
框架协议,按实际订单所需的型号数量据实结算,不承诺具体订单 数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沙市分公司2026-2027分拣用手推车重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沙市分公司2026-2027分拣用手推车重新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 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
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若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在地合作供应商,且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上一轮 同地区同环节项目
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 特定关系人、邮政
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
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单位。
4.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供应商能够提供符合税务相关规定的正规增值税发票。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17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