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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告:伊通满族自治县三所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16 所属分类: 工程招标

2026招标公告:伊通满族自治县三所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省份:吉林

内容:

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第三十中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满族第五小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中心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X-20260706;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第三十中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满族第五小学校、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中心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9874.00元(其中: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第三十中学校60000.00元、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满族第五小学校70000.00元、伊通满族自治县小孤山镇中心小学校239874.00元);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肉类、禽蛋类、蔬菜类、干调类、米、面、油、豆制品等,具体采购数量以每天采购需求单数量为准,每日采购需求需满足师生一日一餐(假期除外),入围2家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两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食材质量达到或超过食品安全检验标准及法定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2 供应商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3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

   2.5 供应商可以对2个包分别进行响应,允许同时成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邮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成彩色清晰的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确认无误后填写《磋商文件登记表》,并将《磋商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收到后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至供应商指定的邮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7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