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晋宁区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环保三同时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省份:云南
内容:
晋宁区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环保三同时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MKHZB[2026]1-05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晋宁区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环保三同时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5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医院(昆明市晋宁区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195000.00元(其中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能力提升:65000.00元;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上蒜中心卫生院):65000.00元;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宝峰中心卫生院):65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晋宁区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环保三同时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晋宁区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环保三同时技术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未产生税务缴纳的单位提供情况说明);
(2)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尚未缴纳社保的单位提供情况说明)。
2.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
2.6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须为本单位注册,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并注册于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 方式: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购买、邮寄、电子邮件均可)。
2.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5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