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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告:八方港煤炭道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21 所属分类: 工程招标

2026招标公告:八方港煤炭道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八方港煤炭道路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莆田港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八方港煤炭道路运输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八方港煤炭道路运输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4.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 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独立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2投标人必须是货物运输企业,具有高素质的专业服务队伍,运输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安 全管理体系及作业人员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或相关商业保险),具备转运煤炭的自有专用 车辆(不少于6部自卸车),所有车辆已经保险公司承保(在有效期内)、各验车手续审查完 备且有效(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等)投标人运输队伍中驾驶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提 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营运证复印件、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等)。 4.3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 接过至少一项码头港口相关的运输服务业绩(年运输量10万吨及以上),提供相关业绩的合 同复印件。

4.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且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企业信用信息"之"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及声明函(保证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 黑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5提供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承诺书;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 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在法定有效期内,若发生变更的,应 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 标处理。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 件备查。: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8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10时00分

七、其他

受项目业主莆田港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八方港煤 炭道路运输服务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 投标文件。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名称:八方港煤炭道路运输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内容及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1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2招标一览表

合同包品目号交运货物运输数量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含增值税9%)服务

期限服务内容运输方式

11-1煤炭合同期内预估数量60万吨,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5.8元/吨2年从八方港转 运煤炭至赛得利(福建)工厂煤棚内,并且负责运输途中道路清扫道路运输

3.2.1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合同包中货物运输服务进行投标,本 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2.2运输服务费结算方式:以实际发生为准,按船结算。

3.2.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清楚了解招标人的各项要求,充分评估自身的成本承受 能力和市场行情变化可能给未来运输配送带来的风险,合理报价。运输损耗、运输成本涨跌 的风险或收益由投标人自主承担、享有。

3.2.4投标人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中标后的结算单价保留的小数位为小数点后两 位。

3.2.5本项目合同包的运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招标人不对项目作业量作出任何承 诺,招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委托中标人提供服务的数量。

3.2.6项目服务期限:二年。

3.2.7本项目合同包的运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60万吨仅为合同期内预估数量,招标 人不对项目作业量作出任何保证,招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委托中标人 提供服务的数量。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独立企业法人, 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2投标人必须是货物运输企业,具有高素质的专业服务队伍,运输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安 全管理体系及作业人员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或相关商业保险),具备转运煤炭的自有专用 车辆(不少于6部自卸车),所有车辆已经保险公司承保(在有效期内)、各验车手续审查完 备且有效(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等)投标人运输队伍中驾驶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提 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营运证复印件、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等)。 4.3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 接过至少一项码头港口相关的运输服务业绩(年运输量10万吨及以上),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4.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且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企业信用信息"之"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及声明函(保证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 黑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4.5提供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承诺书;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 月28日每天0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11日10:00(北京时间),未购买招标文件或逾期送达 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26年8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8、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