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仪器仪表类维修工程施工单位公告
(招标编号:ZHYB-JLC-2026005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仪器仪表类维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仪器仪表类维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
2.2招标编号:ZHYB-JLC-20260052;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选择1家合格供应商进行服务,服务范围包含北郊分公司、翔泽公司、西郊分公司、南部分
公司、西部分公司、东南分公司、北郊东分公司、溪园公司、排水公司项目管理办公室、排水设施管理中心、机
关生产调度部。维修内容包括:化验室仪器、厂站在线监测仪表、池上仪表、计量仪表类维修等仪器仪表校准和
化验室设备及配套耗材等采购项目。维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本项目服务范围包含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
水有限责任公司及子公司长春市溪园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翔泽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单位确定后,
需要与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溪园水质净化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翔泽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分别签订合同。
2.4投资预算:80万元/年;
2.5项目时限(工期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服务期2年);
2.6服务要求:保障维修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及进度符合相关规范与招标方要求,实现设施设备长效稳定运行。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相应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①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设
备、技术、资金等相应履约能力。
3.4投标人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及列入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企业或
个人参与本投标。供应商尚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供应商尚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信息和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
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7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07月29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潜
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E-mail。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投标人发送至E-mail的资料进行确认,并将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E-mail,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08月1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