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准东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747-2660SCCZS062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受沃疆清洁能源(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 责任公司委托,对如下项目
进行采购。
项目名称: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准东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
气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0747-2660SCCZS062
采购范围:根据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准东20亿立方米/年煤制 天然气项目开工建设进度,
为落实项目建设期间统筹管控要求,现需采用IPMT模式开展项目 管理服务采购工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计
划及要求,委派各专业管理人员,与采购人现 有人员共同组建一体化项目管理团队(IPMT),在项目设计、采购
及施工阶段提供全过程项 目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团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体系建立与优化、技术与
工程设 计管理、商务与采购管理、施工及现场综合管理、安健环(HSE)管理、质量控制、进度和投 资与费用控
制、培训和技术支撑与整改闭环管理、相关方管理、各专业管理模块、专家会诊 及专项研究。详见第五章采购
需求。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服务地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芨芨湖产业园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计划最终接收(工程交工)日期(预计2028年12月31
日)且完成所有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内容之日止
2.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须提供 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
件。 2.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
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 量表)。供应商晚于
2023年成立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 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2.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业绩中①或②的任意一项即可:
①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至少 具有1项石油化工项目
(含装置或配套系统)或煤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的项目管 理服务合同,且项目管理服务合同金额不
低于2000万元。
②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至少 具有1项石油化工项目
(含装置或配套系统)或煤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的工程总 承包合同,且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不低于
10亿元。
注: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订时间页、 范围页、金额页和签
章页,若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可提供加盖业主章的证明材料。未按 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业绩。 2.4信誉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网站查 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以采购代理机
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 tp://jzsc.mohurd.gov.cn/home)中未被列入黑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日当天网站查询结果
为准)。2.5其他要求
2.5.1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须提供有效的
证书复印件。(一级建造师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按照《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
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提供统一使用的电子证书, 原纸质注册证书无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确保在递交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日时电子证书在有
效期内,并在签名图像下方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如未进行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 名图像笔迹不一
致,或存在其他住建部门规定的无效情形的,该电子证书将被视为无效。)
(2)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 人须至少在以下业绩
中①或②的任意一项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①石油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或煤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的项目管理服 务合同,且项目管理
服务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②石油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或煤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的工程总承包 合同,且工程总承包
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
注: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订时间页、 范围页、金额页、项
目负责人姓名页和签章页,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可提供加盖业主 章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
效业绩。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单位注册员工,须提供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须包 含2026年6月)社保证
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须提供加盖公 章的承诺函。 2.6联合
体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采购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2026年7月29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800元人民币),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日9:00。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