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推荐: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2026年洗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JIHZC-2026-07-1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2026年洗涤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7.831万元,招标人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2026年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2026年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2026年洗涤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30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06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具体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9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9日 09时00分
七、其他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2026年洗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2026年洗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8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临沧市临翔区人民医院2026年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YNJHZC-2026-07-18
3. 采购预算价(万元):57.831
最高限价(万元):57.831,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医院内的病床床单、被套、枕套、病服、包布、治疗巾、手术衣等布织物品用品的更换、收送、清洗、消毒、烘干(或晾干)、熨烫、缝补、折叠以及配送至指定科室等服务工作,主要洗涤用品、单价限价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二)服务要求
1. 为采购人提供洗涤用品的收、送、洗、熨烫、包装、运输、分送服务,收、送洗涤用品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填写接收单据。供应商收送洗涤用品时必须使用封闭清洁运输工具,污染织物和洁净织物必须使用不同的专用容器分别装载,不得混装混运。供应商所有接触医用织物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上岗前需经过院感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2. 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把需送洗的用品提前收集、分类,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工作人员共同清点洗涤数量。
3. 供应商服务人员需到医院各科室,与科室负责人共同分类清点确认当日需送洗的洗涤用品,并在接收单据上签字确认。供应商应建立洗涤台账,如实记录每批次织物的送洗科室、数量、种类、洗涤时间、消毒参数、配送时间等信息,台账至少保存3年,采购人有权随时查阅。
4. 供应商负责将洗净、消毒、烘干(晾干)、熨烫好的洗涤用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5. 供应商须同采购人一同清点干净用品,核对数量,在接收单据上签字。
6. 洗涤用品具体收送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视采购人需求需供应商增加收送时频次时,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7.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收送洗涤用品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8. 供应商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停水、停电、锅炉检修等不能如期完成洗涤任务的,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供应商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在48小时内解决。
9. 采购人投入全新用品时,协助采购人对新投入的洗涤用品做好标记、登记投入日期,以便双方确认质保期和区分各科室用品。做标记的全新用品如需洗涤后再使用,供应商正常计费;如只做标记,不需洗涤,则不计费,但必须在接收单据上注明。
10. 免费替采购人为洗涤用品提供打标记、缝补服务。
11. 供应商需定期派人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征求洗涤服务意见,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解决。
12. 供应商须对洗涤用品进行分类消毒、清洗,不得混合清洗、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衣物,应单独进行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13. 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洗涤服务的,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重新单独进行洗涤后及时送回采购人,重新洗涤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三)服务标准
每天按要求收集需洗涤的用品,按规定分类进行分装、搬运及洗涤,经消毒,烘干(或晾干)、熨烫等,并按要求完成分拣及配送。所有洗涤后的用品外观整洁、不变形、无破损;无水渍、无污垢、无异物、无异味;洗涤后配送用品表面平整、外观整洁、无变形、叠放整齐美观;细菌指标:细菌总数≤200cfu/100cm²(或≤200cfu/件),不得检出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真菌菌落总数≤100cfu/100cm²(或≤100cfu/件)。洗涤服务需符合《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标准》(WS/T 508-2025)等相关行业规定。
(四)环保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环保、疾病预防和控制的基本措施,在提供洗涤服务时务必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在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疾病预防和控制的相关要求。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起1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情况说明或未拖欠税收、社保资金承诺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
3.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 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应商具备的财务资料)。
6. 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有效性评审时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核实。
8.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9. 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其价格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2026年7月30日起至2026年8月6日,每天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临沧市
3.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4. 售价:50.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8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 现场获取: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现场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 网上获取: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本项目代理公司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中提供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后致电我公司项目联系人即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
4. 供应商以其他方式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的,请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办理。
(二)响应文件提交
由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后的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及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扫描件1份(U盘,视供应商需求U盘可退还)递交至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三)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