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汕尾市林伟华中学食堂加工管理和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ZC2026ZC01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汕尾市林伟华中学食堂加工管理和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034,300.00元,招标人为汕尾市林
伟华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包1(食堂加工管理服务):
项目概况:本项目系汕尾市林伟华中学自主经营的学校食堂加工管理服务采购
,汕尾市林伟华中学全校师生总数约2600人,根据供餐规模及岗位需求,拟配
置服务人员不少于44人,具体包括:项目经理1人、总厨1人、中餐厨师4人、面
点师4人、检验员1人、特色餐厨师2人、面点工2人、厨工2人、汤粉面4人、切
配5人、蒸饭/蒸菜3人、服务员4人、水台工5人、洗碗工6人。采购包2(食材配
送服务):项目概况:汕尾市林伟华中学全校师生总数约2600人,食材费用预
计900万元/年,该金额为全年预估总额,仅供投标人测算报价参考之用,不构
成采购人对任何中标人的采购量承诺或最低采购金额保障。配送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大米、面食、食用油、配料、干货、蛋类、鲜肉类、水产类、冻肉及冻
品、瓜果蔬菜、湿粉面类、牛奶、矿泉水等各类主副食品、农副产品及饮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食堂加工管理服务:(002)食材配送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ZC2026ZC015
2.项目名称:油尾市林伟华中学食堂加工管理和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12,034,300.00元
4.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采购包1(食堂加工管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034,300.00元
采购标的:食堂加工管理服务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3,034,3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采购包2(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采购标的:食材配送服务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9,000,00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食堂加工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
定;(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
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
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或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
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
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投标人在投标(
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
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在投标(响
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
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
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
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
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
规定)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
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
)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
本采购包行业为:餐饮业)的中小企业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见采购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采购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
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
商信用承诺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
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
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
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企业资质:投标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且满足下列任一条件:1)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2)经营项目中
包含“餐饮服务”或“食品经营管理”。
4.成功获取本纸质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提供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①营业执照等复印件:②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
有)及身份证复印件;③《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09时30分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liztoubiao@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58159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