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劳务分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劳务分包项目已由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6年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劳务分包项目。
项目编号:JLTCZB-2026-CC14。
2.2 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3家中标单位,按照招标人的施工组织要求提供劳务作业,必要时携带通用和(或)小型施工机具。
2.3 地点:长春市供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4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近年(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投标人2023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经办人必须是法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授权投标人代表参与开标现场活动(以授权委托书中明确的代表为准),代表需全程履行相关权利与义务(如核对密封、确认唱标结果等),不得由他人替代。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请于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11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将下列所有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2)近三年(2023年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3)2023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5)法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5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760104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