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关于招标!郧西县县域医共体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上津镇县域医疗次中心中医馆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ZJ202605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
一、招标条件
本郧西县县域医共体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上津镇县域医疗次中心中医馆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00万元,招标人为郧西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及采购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郧西县县域医共体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上津镇县域医疗次中心中医馆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郧西县县域医共体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上津镇县域医疗次中心中医馆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型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中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落实《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外以任何名义向相关服务对象收取费用。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原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十堰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十堰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