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坪地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645-26ZB09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盘州市坪地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盘州市坪地风电场由国投盘江(盘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盘州市坪地风电场装机容量100MW项目中心位置北纬26°15.22’、东经104°55.9′,场址海拔在2189~2407m之间,场址冬季有冰冻现象。场区东西宽约8.1km,南北宽约27km,场区面积约163km²,地形起伏较大,为典型的山地风电。场址距盘州市直线距离约40km,距六盘水市直线距离约60km。S212省道及S77水兴高速从场区附近通过,有多条硬化乡村路通至场区,对外交通便利。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位于盘州市坪地风电场内,占地约14亩,中心点坐标北纬26°04.48′、东经104°32.45’,海拔2189~2407m。项目装机容量100MW,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一次建成。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该升压站规模为1×100MVA,最终以1回220kV出线接入现有盘北电厂220kV升压站,接入贵州电网。
2.2项目实施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境内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标段名称:盘州市坪地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2.4.1招标范围:包括16台单机容量6.25MW风力发电机组(含全钢塔筒,轮毂中心高度≥125m,且叶轮直径≥220m,只接受直驱机组、半直驱机组、双馈机组其中一种型式投标)及其附属设备、基础锚栓笼组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易耗品等供货,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制造、成套、工厂检验、包装、保管、设备运输(含道路运输许可和协调费,设备临时堆场选址、建设及管理费,多次倒运至机位费,牵引费,装卸费,全路径范围涉及沿途管线防护保障措施费,全路径范围导致其他方已投产风电机组的电力设施损坏、机组停运等造成电量损失的经济赔偿费,从发运点至各区域道路投标人与本项目PC总承包人运输通行服务分界点之间的道路改造、桥梁加固、地面及空中障碍物清理、林木砍伐、征(租)地、青苗赔偿、以及可能产生的坟山迁移等一切安全保障措施费用和风险费用及相关保险,从发运点至各区域道路投标人与本项目PC总承包人运输通行服务分界点之间道路的迁改、林木采伐等相关手续办理)、现场安装指导、试验、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验收、技术培训、质保期(整机5年)内机组检修维护及因国家、相关行业或电网公司并网要求提高或增加对应的技术升级改造等技术服务。
2.4.2工期/服务期/交货期:150日历天,工期说明:1、本项目计划2026年11月开工建设,第一批次8台风电机组计划2027年12月并网,第二批次8台风电机组计划2028年05月并网,计划风电机组按照两个批次供货。2、各批次风电机组交货计划,将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根据项目整体推进情况确定,明确各批次设备的制造、运输和交货计划。具体每台套设备交货及运至风机机位点的时间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由招标人确定,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3、第一批次锚栓笼计划交货时间:第二次设计联络会后30日内第一批(8台套)具备发货条件,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内运输至设备临时堆场或机位点。具体每台套设备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4、第一批次塔筒、风电机组和叶片的计划交货时间:第二次设计联络会后60日内第一批(8台套)具备发货条件,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内运输至设备临时堆场或机位点。具体每台套设备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上述交货时间为投标人将设备运输至设备临时堆场(最终交货点为机位点)或机位点的时间,设备临时堆场选址、建设及管理(含货物保管)由投标人负责,具体每台套设备交货及运至风机机位点的时间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由招标人确定,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盘州市坪地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000645-26ZB0926/01
3.1.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执行期开始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单机容量为6.25MW及以上机型且轮毂中心高度≥125m,叶轮直径≥220m,累计100MW及以上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中需体现相关业绩内容,若未体现以上业绩要求内容,投标人可提供对应购买方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若投标人提供框架协议采购合同,投标人还须提供与框架协议采购计划相对应的订单相关盖章证明材料(业绩要求的内容以该证明材料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本项目不接受国外供货业绩,业绩合同必须是投标人自身签订的,其他不予认可(如母公司、子公司、代理销售公司均不认可));
3.1.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3.1.5投标人其他要求:须提供投标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第三方(北京鉴衡认证中心(CGC)或中国船级社(CCS)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或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或TUV等)出具的型式认证证书;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7备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盘州市坪地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000645-26ZB0926/01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1215:00:00时至2026-08-1715: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2本项目不需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盘州市坪地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000645-26ZB0926/01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9-0209:30:00时;递交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静然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