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八镇丈八村道路建设及排涝管网新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WMFD-2026-BJ-03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丈八镇丈八村道路建设及排涝管网新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4.52万元,招标人为麟游县丈八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含对丈八村田下塬组、塬边组、老庄组和孙家沟组破损道路及排水渠进行维修,修建混凝土路面4690m²,铺设混凝土路缘石1465m、混凝土排水渠盖板29m、护栏1920m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丈八镇丈八村道路建设及排涝管网新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丈八镇丈八村道路建设及排涝管网新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一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
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一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说明及承诺;
(10)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1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1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1日14时30分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静然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