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号余热锅炉效能提升改造项目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招标人为雅安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2本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羊老坪。
2.2 服务内容:对雅安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1号余热锅炉效能提升改造项目建设施工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人要求》;
2.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技术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执行;
2.4 服务期限: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设计、备货周期50个日历日,施工周期18个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 A 级);
(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人,证明材料为:“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3.1.3财务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
3.1.4业绩要求:
近3年内(即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36个月内),投标人须承接过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垃圾焚烧余热锅炉整台套供货或锅炉受热面改造业绩,附合同主要页(合同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或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经核实存在造假行为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在开标后有权对投标单位的业绩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如存在虚假信息,取消投标方中标资格。
3.2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或声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6年08月24日-2026年08月30日下载招标资料。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