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热点发布: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五金水电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H2026‑17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五金水电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320286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五金水电料采购项目,随着维修工作需求的增加,五金水电料采购成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物资采购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更好地满足维修工作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成本支出,现对五金水电料进行集中采购(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五金水电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五金水电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0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1)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磋商文件成本价:1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七、其他一、项目概况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五金水电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DH2026‑170
2、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五金水电料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483202.86元;最高限价:483202.86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五金水电料采购项目,随着维修工作需求的增加,五金水电料采购成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物资采购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更好地满足维修工作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成本支出,现对五金水电料进行集中采购(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2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4质保期:不低于1年(从货物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且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交货时间: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供货方式:每月按需供货,并安装、调试正常达到使用状态;
7、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质保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现场获取:
(1)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为授权委托人到场时需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3、磋商文件成本价:100元/份。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六、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代理服务费,此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2)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洛财购〔2022〕6号);
(7)执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有关美国企业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财库〔2026〕10号)。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