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标讯发布:磐石市呼兰镇2026年明水村公益事业提升水泥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ZB‑[2026]090302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磐石市
一、招标条件
本磐石市呼兰镇2026年明水村公益事业提升水泥路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94276.92元,招标人为磐石市呼兰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磐石市呼兰镇2026年明水村公益事业提升水泥路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磐石市呼兰镇2026年明水村公益事业提升水泥路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7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11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自行购买,300元/套;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6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6日 09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磐石市呼兰镇2026年明水村公益事业提升水泥路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B‑[2026]0903026
项目名称:磐石市呼兰镇2026年明水村公益事业提升水泥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4276.92元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自行购买,300元/套;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6日09: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6日09: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59万元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并于2026年09月16日09:00分前到账。
2、以保函方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须在开标时提供保函原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