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来宾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鲜肉类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BZB2026-G3-00001-DHJS)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来宾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鲜肉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来宾市第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来宾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鲜肉类,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来宾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鲜肉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来宾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鲜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4.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达到本次招标服务要求的供应商;
5.本项目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0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10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15时00分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 箱:gxzb2026@163.com
联系人:于经理
咨询电话:1352076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