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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门镇供水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18 所属分类: 工程招标

项目概况

土门镇供水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6-017

项目名称:土门镇供水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48,737.74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土门镇供水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土门镇供水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应清晰可辨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提供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材料应清晰可辨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需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材料应清晰可辨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材料应清晰可辨并进行电子签章)

(8)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10)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至 2026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要登录政府采购平台,在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