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关于招标)苏家屯区公共资源利用及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LNHD20260929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
一 、招标条件
本苏家屯区公共资源利用及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苏和市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苏家屯区公共资源利用及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苏家屯区公共资源利用及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苏家屯区公共资源利用及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二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并且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新版资质证书“风景 园林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与旧版“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等予以认可,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可覆盖本项目全部业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7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3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邮件领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公休、节假日除 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 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资格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注:请供应商将领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及标书款汇款底单以扫描件形式发到公司邮箱 , 并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招标文件每 本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服务(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须明确牵头人,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分 工等事项;(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磋商,也不得加入其他联合 体参与本项目磋商;(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