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SM-2026-04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高新区光电孵化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7.301215万元,招标人为南阳高新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南阳高新区光电孵化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预算金额:2373012.15 元,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图纸(不包含10KV配电部分)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计划工期:分阶段实施,1#楼周边30 日历天;2#楼周边30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高新区光电孵化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高新区光电孵化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3.4投标人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 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情况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 企业提供基本财务报表;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 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相应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 03 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1 月03 日—2026年11 月09日;上 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现场或远程获取。远程获取方式:潜在响应人可将报名资料 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经审核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报名资料:(1) 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 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留存。3.售价:5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南阳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南阳高新区光电孵化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的潜在响应人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阳高新区光电孵化园二期项目室外工程;
2.项目编号:HNSM-2026-047;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73012.15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图纸(不包含 10KV配电部分)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4.计划工期:分阶段实施,1#楼周边30 日历天;2#楼周边3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3.4投标人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 年或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情况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 企业提供基本财务报表;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 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1月03日—2026年11月09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或远程获取。远程获取方式:潜在响应人可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经 审核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报名资料:(1)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 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留存。
4.售价:5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11月13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13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阳市
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