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网络安全设备授权、维保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省份:吉林
内容:
(招标编号:ZWZB20261104-11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网络安全设备授权、维保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万元,招标人为通化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网络安全设备授权、维保采购项目(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网络安全设备授权、维保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网络安全设备授权、维保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应出具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6年以后新成立企业需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4)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网络安全设备授权、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6年11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WZB20261104-118;
2.项目名称:网络安全设备授权、维保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内容:网络安全设备授权、维保采购项目(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3.00万元;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应出具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6年以后新成立企业需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4)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
3.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代表);
4.1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报名及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