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项目开标!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涉案资金存放代理银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ZYGL202602-D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涉案资金存放代理银行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涉案资金存放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涉案资金存放代理银行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期(开标之日起前3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含)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中国银行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供应商应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设立总行或分支机构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国有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在郑州市设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工作开始前】。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须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03月11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17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郑东新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24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YGL202602-D002
2、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涉案资金存放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选择一家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商业银行,作为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涉案资金存放的代理银行,提供安全、合规、高效、保值的综合金融服务。
5.2服务期限: 3年;
5.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5.2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期(开标之日起前3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含)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中国银行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供应商应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设立总行或分支机构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国有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在郑州市设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工作开始前】。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须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 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3、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文件费银行转帐凭证扫描件整理成一个PDF发送至邮箱(发送时邮件标题备注: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文件领取表、磋商文件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获取文件邮箱;
注: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
4、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时间: 2026年3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3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