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资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航空港区港好康养中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食材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HHX-ZB-2026-00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航空港区港好康养中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食材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8.4767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服务内容为航空港区港好康养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主要包括粮油类、猪牛羊肉类、家禽类、水产类、豆制品类、奶制品类、调味类、蛋类、蔬菜类、杂粮类、水果类、饮料类、速冻米面制品类、干果类、酱腌菜类、耗材物料等。(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航空港区港好康养中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食材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航空港区港好康养中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食材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满足食材供应配送要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猪牛羊肉类生产企业还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由供应商将相关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3月2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时间递交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6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时间递交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七、其他
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航空港区港好康养中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食材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航空港区港好康养中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食材配送项目
2、项目编号:ZHHX-ZB-2026-007
3、预算金额:484767.00元
4、服务内容:主要服务内容为航空港区港好康养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主要包括粮油类、猪牛羊肉类、家禽类、水产类、豆制品类、奶制品类、调味类、蛋类、蔬菜类、杂粮类、水果类、饮料类、速冻米面制品类、干果类、酱腌菜类、耗材物料等。(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5、服务期:1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单位服务要求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满足食材供应配送要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猪牛羊肉类生产企业还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由供应商将相关查询结果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3.获取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二、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资料,需按要求提供复印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4.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14时30分;
4.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时间递交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