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普洱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宁洱县新寨二期茶光互补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磋商条件
普洱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已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采购人为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投资人全额筹措,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宁洱县新寨二期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进行竞争性磋商,现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与。
2. 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普洱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宁洱县新寨二期茶光互补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2.2 项目概况及项目地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装机(万千瓦) | 投资估算(亿元) |
1 | 普洱市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宁洱县新寨二期茶光互补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 普洱市宁洱县磨黑镇新寨 | 14 | 6.16 |
**2.3 项目建成时限:**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2.4 磋商范围:**社会投资人负责该光伏项目并网投产的全部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管理、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并网、运营、维护管理等全部工作。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项目投资人全额承担。
**说明:**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5 质量要求:**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顺利、稳步推进,按时投产;达到现行新能源项目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项目经营年限:**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要求,项目开发经营年限上限设为25年,经营期满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收回开发权重新组织资源利用开发。
2.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与资源配置的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证照的企业。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注: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2022年以后成立的按年份提供,2024年后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并对报表真实性进行承诺)。
**3.3 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
(1)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时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评审。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磋商活动。
3.5 本项目磋商阶段不接受联合体。
4.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2026年03月30日至2026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5.3 方式:
① 现场获取: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现场获取。
② 电子邮件获取:请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同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5.4 资料费:**800.00元。
★5.5
① 未按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② 磋商申请人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磋商申请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和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会议时间:**2026年04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