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实行单价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采购394个品种中药饮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2.5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的
通知(藏财采办[2026]3号).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范围须包括中药饮片;若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范围须包括毒性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参与投标,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范围须包括中药饮片),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范围须包括中药饮片;若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范围须包括毒性中药饮片);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内的,需提供相应合法资质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3日10时00分到2026年04月10日18时30分
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3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3日10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本项目实行单价招标
采购需求:为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采购394个品种中药饮片(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