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绿化工程招标镇安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TCG-SL-202600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镇安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绿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天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绿化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镇安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绿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镇安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绿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
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
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
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提供相关
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套(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获取,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本项目按费率形式报价,最高限价费率85%,最终以实际审计结果为基数。
报名方式: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716542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