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琨澄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区镇管网设施(楼宇分离器、闸门)维修服务公开招标的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区镇管网设施(楼宇分离器、闸门)维修服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1.86695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区镇管网设施(楼宇分离器、闸门)维修服务
三、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书”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本工程工期到期或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即合同自动终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区镇管网设施(楼宇分离器、闸门)维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区镇管网设施(楼宇分离器、闸门)维修服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应在正常经营活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等过程中无重大违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非法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社保证明;(投标单位自有员工,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提供清晰的二维码)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须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
8.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需提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非直接下载信用报告)
9.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10.对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应查询截图)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1日15时00分到2026年04月2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1.递交资格材料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每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递交地点:昆山市娄阳路。
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只接受转账,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昆山市娄阳路
七、其他
昆山琨澄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区镇管网设施(楼宇分离器、闸门)维修服务公开招标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现对区镇管网设施(楼宇分离器、闸门)维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区镇管网设施(楼宇分离器、闸门)维修服务
三、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书”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本工程工期到期或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满足上述任何一条,即合同自动终止)。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应在正常经营活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等过程中无重大违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非法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社保证明:(投标单位自有员工,社保证明材料上需提供清晰的二维码)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须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
8.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非直接下载信用报告)
9.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10.对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应查询截图)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单位应充分考量知识产权相关风险,承诺因自身使用本项目所需材料、设计或其任何部分,引发第三方提出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侵权起诉、行政查处、索赔等主张的,采购单位免于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害及合理支出(含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均由投标单位全额承担。
(二)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上资格预审条件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叁份,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六、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递交资格材料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28日(每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递交地点:昆山市娄阳路。
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只接受转账,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5月18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昆山市娄阳路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6年5月18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市娄阳路
3.投标文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壹份,副本 贰份;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完整(盖章)投标文件扫描件壹份(PDF格式),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提供EXCEL版本),以U盘形式提供(投标文件均贴上密封条);
4.中标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0.8%;500-1000万元,收取0.45%;1000-5000万元,收取0.25%;按照上述标准的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以内的,按照标准不打折;预算金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按照标准八折计取,最低不少于3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九、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壹万捌仟陆佰陆拾玖元伍角(小写:1618669.50元)
十、答疑、现场踏勘:
1、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16:00前(北京时间)请于截至时间前将答疑问题(以书面形式,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形式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如未按时递交视为无疑问。 投标答疑中产生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以澄清通知的形式书面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以表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或澄清。经催促仍不确认的,投标人将承担被拒绝投标的风险。
2、勘察现场: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各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对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便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和现场条件及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十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 交纳方式:2026年5月17日16:00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经 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