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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新城际广场二期小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26 所属分类: 货物招标

厦门市集美区新城际广场二期小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HZX2026029)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厦门市集美区新城际广场二期小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000元,招标人为厦门市集美区新城际广场二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最高限价50000元((含税)。服务期限:一年。磋商文件购买:2026年04月25日起至2026年05月07日,每天9:00-12:00,14: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售价每套3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报名或未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参与者将被拒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磋商供应商应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磋商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磋商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证书或声明或类似业绩)。

1.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

门)(credit.xm.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磋商供应商可附查

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1.4提供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条件:

2.1本招标项目要求磋商供应商在福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维保资质达到二星或以上,并提供平台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2.2磋商供应商必须具有完善的服务机构和服务体系。厦门地区以外的磋商供应商,在厦门应有能够提供消防维保服务的分公司,能提供本地化技术服务,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在厦门市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3.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磋商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4.磋商供应商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经查询磋商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将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磋商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磋商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5日00时00分到2026年05月07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14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许静然

手  机: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