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新苑小区电动自行车防雨棚安装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编号:XHNJ-2026-04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一、采购条件
本城东新苑小区电动自行车防雨棚安装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35028000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长芦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城东新苑小区电动自行车防雨棚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城东新苑小区电动自行车防雨棚安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供应商项目经理必须是与供应商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供应商项目经理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2025年10月-2026年03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供应商项目经理须提供退休证明。(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己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06日17时00分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9日14时30分
六、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09日14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许静然
手 机: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