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春柳妇产院区及分部中央空调、净化空调维保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春柳妇产院区及分部中央空调、净化空调维保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白筹资金45万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取1家单位为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春柳妇产院区及分部提供中央空调、净化空调维保服务(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春柳妇产院区及分部中央空调、净化空调维保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春柳妇产院区及分部中央空调、净化空调维保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资格要求:
(1)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的在建项目;
注截止至开标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3日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投标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报名有效)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仅用于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套(现金或对公账户电汇),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大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大连市
七、其他
采购预算:4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最高限价:4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选取1家单位为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春柳妇产院区及分部提供中央空调、净化空调维保服务(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执行年度中,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资金的前提下,且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价格不变。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合同的要求,双方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一年一签。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大连市。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经 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