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型电池模组智能化PACK生产线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方型电池模组智能化PACK生产线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20.00000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提供2条满足方型电池模组智能化PACK生产线(含自动分选、激光焊接、EOL测试等核心工位),产能分别为20ppm和8ppm。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提供、安装调试、日常维护、故障维修、耗材供应、人员培训及设备最终回收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方型电池模组智能化PACK生产线租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方型电池模组智能化 PACK生产线租赁服务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注: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但同一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
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9设备权属要求(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拟租赁的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资产目设备需提供原厂购置/销售合同和发票或资产评估报告证明其所有权。
2.0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或PACK生产企业,并具备完善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1日14时00分到2026年05月18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2日09时30分
六、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22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名称:方型电池模组智能化PACK生产线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万元(共五年)
最高限价:720万元,按5年期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设备安装完成后(双方签署《最终设备验收报告》之日起)5年。合同五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设备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高邮市电池工业园范围内)
招标范围:本项目以“租赁使用”方式,采购人按需使用以下设备具体设备清单、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主要包括:提供2条满足方型电池模组智能化PACK生产线(含自动分选、激光焊接、EOL测试等核心工位),产能分别为20ppm和8ppm。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提供、安装调试、日常维护、故障维修、耗材供应、人员培训及设备最终回收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经 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