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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咸安区智慧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市场运营管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13 所属分类: 货物招标

2026年度招标:咸安区智慧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市场运营管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省份:湖北

发布时间:2026-05-14

内容:

(招标编号:XNXYQC-2026006XY)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安区智慧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市场运营管理服务(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运营收益分成最低限价:不低于110万元/年,招标人为咸宁泉润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咸安区智慧农贸综合批发市场进行运营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安区智慧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市场运营管理服务(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安区智慧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市场运营管理服务(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提供在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以上查询截图均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后查询结果为准);

8. 投标人须具备公益性摊位运营管理的方案及实施能力,承诺严格按照咸宁市及咸安区相关民生政策开展公益性摊位运营(设置不低于总摊位数10%的公益性摊位,面向周边农民自产自销、退役军人、残疾人士等群体,收费标准不高于市场同类摊位平均价格的50%),无违规运营公益性民生配套设施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9. 承诺运营商资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专项资金(提供承诺书);

10. 承诺运营收益分成按每三年上涨5%的增长机制,首年报价不低于110万元/年(提供承诺书);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5月13日08时30分到2026年5月1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咸宁市

七、其他

受咸宁泉润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咸安区智慧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市场运营管理服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运营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XNXYQC-2026006XY

(二)项目名称:咸安区智慧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市场运营管理服务(二次)

(三)基本内容:对咸安区智慧农贸综合批发市场进行运营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

(四)运营商资金投入最低限价:不低于500万元

(五)运营收益分成最低限价:不低于110万元/年

(六)合作期限:租赁期为10年,期满后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另行商定合作期限,自项目交付之日起生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资格(同第三条)

九、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咸宁市

3.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营业执照

十、响应文件提交

1. 开始时间:2026年6月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 地点:咸宁市

十一、开启

1. 时间:2026年6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咸宁市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邮箱:zbcg2025@163.com )

电 话:1780119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