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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金属铝刻蚀机、特种金属刻蚀机、钝化层刻蚀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发布日期: 2026-05-16 所属分类: 货物招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金属铝刻蚀机、特种金属刻蚀机、钝化层刻蚀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属铝刻蚀机、特种金属刻蚀机、钝化层刻蚀机,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属铝刻蚀机、特种金属刻蚀机、钝化层刻蚀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KX20260456A002

2.2招标项目名称:金属铝刻蚀机、特种金属刻蚀机、钝化层刻蚀机

2.3设备数量:金属铝刻蚀机、特种金属刻蚀机、钝化层刻蚀机各1台

2.4交货地点:江苏省无锡市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8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内销售至少5台(金属铝刻蚀机和特种金属刻蚀机交付总设备台数≥5台,钝化层或介质刻蚀机交付总设备台数≥5台)8英寸及以上的同类型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内容、数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充分反映出该业绩为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合同不能表达的,可附相应的技术协议、验收证明等,否则不予认可。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制造的产品,须提供设备的原产地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三年(2022至2024或2023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

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提供近三年(2022至2024或2023至2025年)经审计的或单位内审的财务报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12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许静然

手  机: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