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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分行2026-2028年度营业网点及办公用房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16 所属分类: 货物招标

惠州市分行2026-2028年度营业网点及办公用房装修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的委托,对惠州市分行2026-2028年度营业网点及办公用房装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投标。

一、项目编号:ZZ0260248(系统编号:GD260054/01)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分行2026-2028年度营业网点及办公用房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4-5家中标人,完成惠州市分行2026-2028年度营业网点及办公用房装修工程采购项目。(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2.预算金额:55,420,000.00元(含增值税,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为准)。

3.工程地点:惠州市辖区内(包括惠城区、惠阳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

4.合同期限:若合同签署日早于2026年7月27日,则合同期为2026年7月27日至2028年12月31日;若合同签署日晚于2026年7月27日,则合同期为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下载存档)。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上述情况,所有相关投标人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6.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中国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中国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中国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系统供应商处理处罚期内(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招标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9.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0.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中国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中国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人必须通过平领取招标文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投标人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相同股东、管理关系或属同一集团的,均不被接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系统提示信息为准)

1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1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未满三年,须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

16.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a.承接本工程具备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所列的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b.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

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为准,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递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7.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少一例装修工程案例(合同含税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施工合同扫描件、验收报告扫描件以及该项目工程款发票(任一笔)扫描件及发票验真查询截图。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总公司或分公司的合作案例均不认可。

18.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19.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0.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6年5月16日8时30分至2026年5月22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500.00,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9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6月9日9:30(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许静然

手  机: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