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茂名市崇文学校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省份:广东
内容:
茂名市崇文学校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DZM-2026CG-02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茂名市崇文学校厨房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00万元,招标人为茂名市崇文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基本情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茂名市崇文学校厨房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茂名市崇文学校厨房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1格式)。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1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1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1格式)。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茂名市崇文学校厨房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于磋商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日期(以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6日08时30分到2026年06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茂名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茂名市
七、其他
受茂名市崇文学校的委托,对茂名市崇文学校厨房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名称与编号
项目编号:GDZM-2026CG-027
项目名称:茂名市崇文学校厨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茂名市崇文学校厨房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如超过招标采购预算价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备注 |
|--------|--------------|------------------|--------------|----------------------|------|
| 1-1 | 其他厨卫用具 | 高配板电炒锅 | 6(台)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 |
| 1-2 | 其他厨卫用具 | 电磁煮粥桶 | 2(台)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 |
| 1-3 | 其他厨卫用具 | 380v电控系统 | 1(批)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 |
| 1-4 | 其他厨卫用具 | 辅助材料 | 1(批)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与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1格式)。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1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1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1格式)。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茂名市崇文学校厨房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于磋商截止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日期(以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6月2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
方式:现场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6月26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09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