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医用试剂配送平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6-B-19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医用试剂配送平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医用试剂配送平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医用试剂配送平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医用试剂配送平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 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
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并 加盖公章。
4.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
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
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二)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提供证书扫描
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5日09时30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邮 箱:xiayu3825@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352073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