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公告:天津市第四中学食堂学生餐劳务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JAJS-ZC20260626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第四中学食堂学生餐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50万
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第四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第四中学食堂学生餐劳务服务项目,共需60人(具体人数及服务类别以 新学期学校的实际需要为
准),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第四中学食堂学生餐劳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第四中学食堂学生餐劳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
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中须包含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 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2026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
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02日16时00分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2)如法人亲自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 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3)如被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人
近一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以上文件均 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6日09时3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