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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告:颐和工社(颐荷亚洲)A、D区物业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01 所属分类: 货物招标

2026招标公告:颐和工社(颐荷亚洲)A、D区物业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C[GK]2026019-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

一、招标条件

本颐和工社(颐荷亚洲)A、D区物业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383.251435万元,招标人为永泰县塘 前乡大樟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83.25143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颐和工社(颐荷亚洲)A、D区物业项目(二

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颐和工社(颐荷亚洲)A、D区物业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

所述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③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

④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 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

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 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

年但不足1年的 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 告。无法提供财

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 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

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

,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无效的应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⑤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 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

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投标截 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

月成立且已 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 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

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 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

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 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 料复印件

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依 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

应文件。

⑥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 )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 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

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 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

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⑦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无行贿犯罪记录、失信 记录的书面声明。

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9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06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0日09时3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先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领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

邮 箱:gxzb16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