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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沂水县泰山路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10 所属分类: 货物招标

沂水县泰山路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沂水县泰山路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7万元

最高限价:28.07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沂水县泰山路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1 市政道路检测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8.07

合同履行期限:随施工工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相应的技术和服务,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②供应商需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专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能力,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员工;

③各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1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7月17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沂水县。

3.方式:现场购买,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③资质证书;

④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

⑤供应商非失信被执行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非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书面声明;

⑥依法缴纳社会及税收的凭证或书面声明文件;

⑦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原件核验,且一次性提交完整,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资料留存备查,不予退还。验证通过,方可购买磋商文件。以上已验证通过的原件,开标时除磋商文件另有约定外无需再次提交原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沂水县。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0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沂水县。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