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泰山路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沂水县泰山路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7万元
最高限价:28.07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沂水县泰山路改造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1 市政道路检测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8.07
合同履行期限:随施工工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相应的技术和服务,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②供应商需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专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能力,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员工;
③各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1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7月17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沂水县。
3.方式:现场购买,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③资质证书;
④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
⑤供应商非失信被执行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非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书面声明;
⑥依法缴纳社会及税收的凭证或书面声明文件;
⑦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原件核验,且一次性提交完整,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资料留存备查,不予退还。验证通过,方可购买磋商文件。以上已验证通过的原件,开标时除磋商文件另有约定外无需再次提交原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沂水县。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0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沂水县。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