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漯河市实验中学西校区四楼监控室、致远楼一楼、母婴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QJ-2026-0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实验中学西校区四楼监控室、致远楼一楼、母婴室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约28万元,招标人为漯河市实验中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两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实验中学西校区四楼监控室、致远楼一楼、母婴室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漯河市实验中学西校区四楼监控室、致远楼一楼、母婴室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发展政策,优
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 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
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人在 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
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 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
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
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 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5日08时30分到2026年07月21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09时0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