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标讯)哈尔滨航运学校(南北校区)食堂物资供应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JJ【CS】2026-025)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航运学校(南北校区)食堂物资供应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7.3 万元,招标人为哈尔滨航运学校(黑龙江省交通干部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编号:JJ【CS】2026-025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哈尔滨航运学校(南北校区)食堂物资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一标段);(002) 哈尔滨航运学校(南北校区)食堂物资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二标段);(003) 哈尔滨航运学校(南北校区)食堂物资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三标段);(004) 哈尔滨航运学校(南北校区)食堂物资供应商服务项目(第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哈尔滨航运学校(南北校区)食堂物资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一标段))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潜在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因主要面向学生服务,故要求拟参加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谋取私利,尽心尽力为学生健康、安全为准,并且完全满足学校相关的政策、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供货。(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服务商对承诺内容负责,如有虚假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002 哈尔滨航运学校(南北校区)食堂物资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潜在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因主要面向学生服务,故要求拟参加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谋取私利,尽心尽力为学生健康、安全为准,并且完全满足学校相关的政策、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供货。(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服务商对承诺内容负责,如有虚假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003 哈尔滨航运学校(南北校区)食堂物资供应商服务项目(第三标段))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潜在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因主要面向学生服务,故要求拟参加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谋取私利,尽心尽力为学生健康、安全为准,并且完全满足学校相关的政策、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供货。(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服务商对承诺内容负责,如有虚假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004 哈尔滨航运学校(南北校区)食堂物资供应商服务项目(第四标段))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潜在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因主要面向学生服务,故要求拟参加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谋取私利,尽心尽力为学生健康、安全为准,并且完全满足学校相关的政策、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供货。(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服务商对承诺内容负责,如有虚假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8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8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时间:2026 年 08 月 11 日至 2026 年 08 月 17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 (北京时间)。
2、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3、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根据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4、售价:500 元 / 标段,以现金方式缴纳费用,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哈尔滨航运学校(南北校区)食堂物资供应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CS】2026-025
项目名称:哈尔滨航运学校(南北校区)食堂物资供应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 标段:32.5 万元。
2 标段:26.5 万元。
3 标段:34.5 万元。
4 标段:33.8 万元。
具体结算金额按照实际发生为准。
采购需求:为满足学生食堂日常就餐需求,对食堂食材进行采购,主要包含米面油、调味品、冻货、鲜肉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一年,如有任何一方终止合同提前三个月提出,供应商服务、管理、安全方面等方面不达标,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地点:
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船广路 1 号(北)食堂面积 1030.74 平方米,在校生 600 人左右(预计今年本校区在校生将加上南校区在校生人数),售饭窗口 7 个。
2.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进乡街 183 号(南)食堂面积 648.1 平方米,食杂店面积 21.3 平方米,在校生 450 人左右,6 个售饭窗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4 个标段。
1 标段:米面油(包含但不限于:大米、小米、黑米、高筋面粉、低筋面粉、豆油、色拉油、玉米油等)。
2 标段:调味品(包含但不限于:食盐、白糖、味精、醋(白醋、陈醋)、花椒、大料、辣椒片、麻油、酱油、茶叶、豆瓣酱、鸡精、五香粉、芝麻酱、麻椒、番茄酱、十三香、椒盐、酱、蚝油、香油、料酒、腐乳、烧烤调料、生抽、老抽、枸杞、辣酱、孜然、鸡粉、油炸调料、小苏打、花椒油、火锅调料、粉丝、紫菜、粉条、干树椒等品牌产品)。
3 标段:冻货(包含但不限于:冰鲜类:鲤鱼、海鲈鱼、鲫鱼、胖头鱼尾、大白鱼、龙利鱼、黄花鱼、带鱼、沙丁鱼、大虾、猪蹄、猪肘、金锣猪肚、金锣猪脊骨、猪耳朵、猪口条、各种鱼丸、三黄鸡、鸡翅、鸡爪翅中、鸡大腿、鱿鱼须、海蜇皮、八爪鱼、黄蚬子、中虾仁等)。
4 标段:鲜肉(包含但不限于:猪肉及猪肉制品等、牛肉类:牛肉及牛肉制品等、羊肉类:羊肉及羊肉制品等)。
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潜在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因主要面向学生服务,故要求拟参加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谋取私利,尽心尽力为学生健康、安全为准,并且完全满足学校相关的政策、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供货。(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服务商对承诺内容负责,如有虚假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合同,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 年 08 月 11 日至 2026 年 08 月 17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 (北京时间)。
2、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3、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根据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4、售价:500 元 / 标段,以现金方式缴纳费用,文件售后不退。
注: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时间:2026 年 08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
五、开启:
时间:2026 年 08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后在开启时间截止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递交地点,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和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